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三十一条有效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以考核其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为主。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