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十二条有效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考评、财务管理等制度。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