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新闻单位应当对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就执法检查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及其处理结果,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公布。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