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已废止执法检查组在检查时应当轻车简从,严格自律,实事求是,依法履行职责。对执法检查组成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市人大常委会应当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