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优惠措施,在农村逐步推行农民自愿参加的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相关业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