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条已修改科普组织和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待遇,税收的免除部分用于发展科普事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