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实施妇女发展纲要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