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二章 设立、认定、变更与终止第十三条已废止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另有报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后,再分别按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