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第二章 设立、认定、变更与终止第十四条已废止民营科技企业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必须依法清理财产和清算债权、债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