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会议表决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的事项,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即获通过;未获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即被否决。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3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