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召开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的方式。全体会议、联组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召集。分组会议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召集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3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