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常务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的方式。

全体会议、联组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召集。分组会议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召集人。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