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召开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按时出席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履行请假手续。会议期间不得无故退席和缺席。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3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