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第四章 集贸市场管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秉公执法,文明管理,着装整齐,持证上岗;不得刁难、勒索经营者,不得参与市场经营,不准乱收费、乱处罚,严禁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