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第二章 管理第九条已废止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经省传统工艺美术评审鉴定委员会评审鉴定后,由省工艺美术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