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五章 管理监督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力市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和检举,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