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废止

劳动者、用人单位与职业介绍机构之间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