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