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交纳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6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