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四条有效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和性能指标负责。生产、销售的产品,其质量、标识、包装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