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检验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三)产品标识中明示的内容、实物样品、产品说明或者广告、合同中的质量约定与技术要求等;

(四)经批准的质量监督检验方法、质量检查细则和质量判定规则。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