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八条有效凡以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名义申请组织或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经该单位负责人批准,在申请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集会、游行、示威单位签名的负责人即为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