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房屋、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镇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