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房屋、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在村镇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本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防止污染村镇环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