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设立教师教学科研专项经费,用于鼓励和扶持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和出版有关教学方面的学术著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