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四章 竞技体育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运动员、退役运动员在就学、就业等方面享受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