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开发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其所在开发区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