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注册与经营第十四条已废止开发区内的企业应当在开发区内设立会计帐簿,按规定向开发区管委会和其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须经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证明。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