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