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技术交易活动,不受地域、行业和经营范围的限制。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