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优惠第二十条有效科技人员从事技术交易活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省技术市场主管部门核定并出具证明后,可以作为晋级和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