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企业应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经销,禁止无标准生产。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