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技术交易条例/第二章 技术交易第十八条已修改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管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区、县人民政府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