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全民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并在醒目位置上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使用、维修、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全民健身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