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街道和乡镇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维护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新建、扩建住宅区,按照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单位在建设的同时,应当明确维护资金的来源渠道及管理单位。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愿无偿向全民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捐赠的资金或者设施,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受赠单位或者使用人应当负责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