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办法/第二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已废止企业有权拒绝任何机关和单位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向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2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