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办法/第二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已废止企业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置和调整内部机构和编制,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强行要求设置的上下对口机构和人员编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2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