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经纪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纪活动第二十条已废止经纪活动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2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