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