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助支持科普事业,兴建、联建科普设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