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超限运输管理,采用固定或者流动检测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在检测时应当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未经许可超限运输的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自行卸载超限物品;拒不卸载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组织代为卸载,所需费用由承运人承担。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