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在公路上设置或者调整公交站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管理的规定。

规划、建设县道、乡道、村道时,应当根据需要规划、建设公交站点。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