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姓名或者企业名称及代表其名称的文字、图案、符号,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经营者不得使用伪造的企业名称、企业地址。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