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机关违法干涉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活动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资料,导致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显失公平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