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高新技术条例/第四章 高新技术产业化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按照平等互利、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国际惯例的原则,开展各种形式的高新技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