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第二章 管理第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延安革命遗址原状,不得在延安革命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