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6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