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未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烟酒警示标志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6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