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第五章 人才交流会第二十三条已废止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举办或者联合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