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第二章 招聘人才第十条已废止单位招聘人才,不得有欺诈行为,不得招聘擅自离职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采用其他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